為廣大企業提供專業的食堂承包餐飲服務為規范我司(味萊客餐飲)承接的各類食堂項目日常運營管理,提升餐飲服務質量,保障食品安全與用餐秩序,特制定本工作紀律管理制度。本制度適用于味萊客餐飲旗下所有食堂承包項目點,涵蓋社區食堂、醫院食堂、工廠食堂、企業食堂、工地食堂、園區飯堂、單位飯堂、寫字樓工地食堂、養老院飯堂等全部業態,以及涉及飯堂經營、飯堂膳食托管、食材配送、快餐配送等相關業務板塊的所有員工。
全體員工須嚴格遵守本制度,樹立“安全第一、服務至上”的職業理念,共同維護味萊客餐飲的品牌聲譽。
第一條 員工須按排班表準時到崗,不得遲到、早退、曠工。每遲到或早退10分鐘以內扣除當月績效1分,超過30分鐘按曠工半天處理。
第二條 請假須提前一天填寫《請假申請單》,經班組長及項目經理批準后方可休假。病假需提供醫院證明,急診可事后補交。未經批準擅自離崗者,按曠工處理。
第三條 換班須經雙方及主管書面同意,嚴禁私自調換班次。食堂承包項目點多采用輪班制,員工須熟知本人每周排班安排。
第四條 所有員工上下班須打卡或簽到,不得代打、漏打。每月考勤統計截止日為當月最后一日,次月5日前公布考勤結果。

第五條 上崗須統一穿戴味萊客餐飲工衣、工帽、口罩,工牌佩戴于左胸顯眼處。工衣須保持整潔,不得有油漬、破損。
第六條 男員工不得留長發、胡須,女員工長發須盤入帽內,不得佩戴戒指、手鏈、耳環等飾物,不得涂指甲油。
第七條 進入操作間前須按“七步洗手法”洗手消毒,接觸生食后須重新洗手。患有腹瀉、發熱、化膿性皮膚病等有礙食品安全疾病的員工,須立即上報并暫停接觸食品的工作。
第八條 工作期間不得吸煙、飲酒,不得隨地吐痰,不得在操作區進食。飯堂經營場所須設置員工專用更衣室及衛生間,嚴禁穿著工衣進入衛生間。
第九條 食材驗收須嚴格執行“索證索票”制度,查驗供應商資質及檢驗報告。食材配送到達后,當班員工須與配送員共同核對數量、質量、保質期,拒收變質、包裝破損食材。
第十條 生熟食品須分案、分刀、分容器操作,冷藏保存須加蓋或覆膜并標注日期。冰箱內不得混放生熟食品,不得存放私人物品。
第十一條 烹飪中心溫度須達到70℃以上,每餐每菜品須留樣不少于125克,密封標注品名、日期、餐次,冷藏保存48小時以上。飯堂膳食托管項目須建立完整留樣臺賬。
第十二條 餐具清洗須執行“一刮、二洗、三沖、四消毒、五保潔”流程,消毒柜須正常運轉并記錄溫度和時間。已消毒餐具不得裸手接觸內壁。
第十三條 設備操作須遵守安全規程,壓面機、絞肉機、切菜機等須使用專用工具推送食材,嚴禁手部進入運轉區域。每日下班前須關閉水電氣總閥并確認無隱患。
第十四條 面對就餐人員須主動微笑問好,使用“您好”“請”“謝謝”“慢走”等禮貌用語。不得與就餐人員爭吵、頂撞,遇投訴須耐心傾聽并引導至值班經理處理。
第十五條 打餐分量須統一標準,快餐配送及窗口售賣須做到“一視同仁、分量準確”。不得因熟人或人情關系多打、少打。
第十六條 服務過程中發現異物、異味、變質等異常情況,須立即停止售賣并上報主管,不得擅自處理或隱瞞。醫院食堂及養老院飯堂員工須特別關注老年、病患群體的特殊飲食需求,主動提供幫助。
第十七條 員工不得私自收取現金或通過個人二維碼收款,所有交易須通過收銀系統完成。不得將本食堂食品、食材私自帶出或贈與他人。
第十八條 每餐結束后須清潔灶臺、案板、地面、水池,做到“工完場清”。垃圾桶須加蓋,當餐垃圾當餐清運,不得過夜。
第十九條 每周五下午進行全員大掃除,清洗排煙罩、墻壁、貨架、冰柜等設備死角。工廠食堂及工地食堂因油煙及粉塵較大,須加密清洗頻次。
第二十條 庫存物資須遵循“先進先出”原則,每日盤點易變質食材。發現臨期食品須提前24小時上報,按審批意見處置。單位飯堂及園區飯堂須建立臺賬記錄食品出入庫信息。
第二十一條 節約用水用電用氣,不得長流水、長明燈。可回收物資(紙箱、油桶等)須分類存放,不得隨意丟棄或私自變賣。
第二十二條 每月設立“服務之星”“安全標兵”獎項,分別獎勵200元及榮譽證書。全年累計三次獲評者,年終額外獎勵500元。
第二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視情節給予警告、罰款50-200元、停崗培訓或辭退處理:
(一)一個月內遲到、早退累計3次以上者;
(二)操作間內吸煙或飲酒者;
(三)未按規定留樣或偽造留樣記錄者;
(四)使用過期、變質食材者;
(五)與就餐人員發生肢體沖突或惡語相向者;
(六)私自收取餐費或侵占公司財物者;
(七)發現安全隱患故意隱瞞不報者。
第二十四條 因違反操作紀律導致食品安全事故或人身傷害的,責任人須承擔相應法律責任及經濟賠償,并予以辭退。涉嫌犯罪的,移送司法機關處理。
第二十五條 本制度適用于味萊客餐飲旗下所有食堂承包、承包飯堂運營項目,以及飯堂經營、飯堂膳食托管等管理模式下的全體員工。各項目點(包括但不限于社區食堂、醫院食堂、工廠食堂、企業食堂、工地食堂、園區飯堂、單位飯堂、寫字樓工地食堂、養老院飯堂等)可根據實際情況制定實施細則,但不得低于本制度標準。
第二十六條 本制度涉及的食材配送、快餐配送業務環節,配送人員及接貨人員須同步執行相關條款。
第二十七條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,原有相關規定同時廢止。解釋權歸味萊客餐飲管理有限公司所有。
味萊客餐飲管理有限公司
制度發布日:2026年1月1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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